Sunday, February 13, 2011

希腊 -- 涂鸦

廿年前,厕所涂鸦在新加坡极普遍,绝大多数的作品都不堪入目。要是发现涂鸦,管理层会尽快以油漆、灰水涂抹。

曾经于1994年上世界各报章头版新闻的美国少年Michael Peter Fay,因以油漆和其他方法破坏车辆及公物,被新加坡法庭判坐牢四个月,罚款三千五新币及鞭刑六下,美国总统克林顿曾为他向新加坡求情免除鞭刑,但不成功,后来麦克菲尔自己向新加坡总统请求宽容,鞭刑才减至四鞭。   去年一位卅二岁的瑞士人在一位英国青年的协助下涂鸦新加坡地铁车厢,结果被罚坐牢五个月和鞭打三下。这些是曾经被世界报章广泛报导的一些涂鸦事件,从中也可以见到新加坡政府执行法律的严格性。

要说我们这里完全没有可欣赏的涂鸦也不对,报章上有刊载过几次由美专同学在公共墙壁作画的活动,不过,大家不叫它们为涂鸦,而是叫壁画。八十年代,当我还在居民委员会秘书处任职时,曾经参与主办过“全国居民委员会壁画比赛”,各居委会可选一面公共组屋墙壁进行壁画创作,该活动得到好多居委会的支持,也得到几家机构赞助比赛奖品和资助各参加队伍的部分费用。

去年到希腊游玩,到处可以看到涂鸦,墙壁、车厢、店铺招牌、门窗、公共电话亭。。。。。很多作品叫人忍不住要多看几眼。有些确能使人会心一笑。明知涂鸦不被法律允许,但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和朋友们分享这些“作品”。




























这就是 Oliver Fricker 在新加坡工作时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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